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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基础设施修复招标公告

· 2024-04-24
招标公告名称: 河北省保定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基础设施修复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100000190206198001001
招标内容:

河北省保定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基础设施修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保定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基础设施修复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投资【2024】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气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河北省保定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基础设施修复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是对河北省保定市气象局灾后进行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其中:(一)基础设施修复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改造7500平方米:保定市气象局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修复,清苑区气象观测站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修复;业务平台升级改造 444平方米:保定市气象局综合业务平台改造及人影指挥室升级改造,清苑区气象观测站综合业务平台改造及天气预报预警视频会商平台改造;道路、供电系统、雨污排水等附属设施改造:保定市气象局院区破损道路、管线、围墙、车棚修复,保定市气象局变压器增容改造,清苑区气象观测站院内、外道路及地面修复重建;清苑区气象观测站修建排水沟;刘家台作业站点、岭西作业站点、相庄作业站点维修改造及更换防爆箱3台等。3、工程建设地址:保定市莲池区、高新区、满城区、清苑区、曲阳县、涞水县、易县。4、项目总投资:4312.41万元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省、市行业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工。7、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土建类修复改造)包括基础设施修复;二标段(配变电增容工程)包括保定市气象局配变增容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土建类修复改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新版资质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相关专业高工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相关专业高工职称。施工负责人: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须提供2023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二标段(配变电增容工程):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相关工程经验。须提供项目经理2023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1.2业绩要求:一标段(土建类修复改造):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二标段(配变电增容工程)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电力工程类施工业绩。注:若投标人所附业绩为PPP项目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其中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承担部分满足上述要求,即视为该合同满足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03月0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核查)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 提供投标人2023年9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的证明。(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保政务办通〔2023〕1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即:抽取评标专家实行盲抽和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审进行盲评。盲评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暗标方式评标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保定市气象局 张良玉 电话 :0312-5971850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4 09:00至2024-04-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气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盛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432号 地址: 保定市建国路风行汽配城四楼
邮编:

071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张良玉

联系人: 刘志良
电话:

0312-5971850

电话: 0312-59140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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