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建始县高坪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专项建设项目-医用业务用房改建项目)(ESJS-202405FJ-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JS-202405FJ-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建始县高坪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专项建设项目-医用业务用房改建项目)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审批(2022)4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建始县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航源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始县高坪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医用业务用房改建,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10 合同估算价:15814500.50元 | ||||||||||||||||||||||
2.3其他: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暂定为15814500.5元,招标控制价最终金额以财政主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前发布,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起至最终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期间自行持续关注电子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栏目中关于该项目的有关招标控制价文件内容并下载。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五年内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拟派人员: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③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所有人员均提供 2023 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投标人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⑥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 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以上6条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 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⑤需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上传事前信用承诺书。各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02日至2024年05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 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 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 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CA 数 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 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s.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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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1日 | ||||||||||||||||||||||
备注:1.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 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任职: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 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 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 完成 80% 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招标公告如多标段合 发,招标范围、资格条件等应根据标段的不同进行对应修改。 3.在所投 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 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 并 可在下载 情况查询中查看, 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 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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