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 补充 通知
致各投标人:
永春县公安局 的 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 (招标编号: 永建招字 [2024]019号 ),做出以下补充通知:
一、 招标文件第 3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可竞争造价修改为:5010871元。
本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本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永春县公安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 2024 年 05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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