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灵寿县卷烟营销部2022年经营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2、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及要求:可提供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750(含)不高于1051平米(含),能够满足37人的办公需求。达到办公所需装修标准,水电暖齐全,房屋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被冻结、被起诉等问题。
5、租赁地点:石家庄市灵寿县
6、最高限价:1.85元/平米/天
7、项目控制金额:29.75万元(贰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
8、租赁期限:153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为宾馆类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明、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供应商为非宾馆类的应具有自有房屋的提供产权证明;房屋为租赁的,提供承租方要求的有效期内租赁合同。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系统中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后;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征信良好的承诺书)。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名录(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后;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5、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须提供自然人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6、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在烟草行业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9、所提供房屋须具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所出租的房屋无任何法律纠纷(出具无任何法律纠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4日(周六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30,到灵寿县卷烟营销部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为宾馆类的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行业许可证明、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
2、供应商为非宾馆类的携带自有房屋的提供产权证明;房屋为租赁的,携带承租方要求的有效期内租赁合同。
3、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自然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无违法失信、行贿犯罪承诺书。
5、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公告发布媒介:河北省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上午10时
磋商时间:2022年8月12日上午10时
磋商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灵寿县卷烟营销部三楼小会议室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0311-8564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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