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石城县公安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石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新建配电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石城县琴江镇西外村老寮组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石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城县发改委关于石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石发改字〔2022〕20号/石发改字〔2023〕3号 | |||||
建筑面积 | 19976.45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0725.32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78.17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石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新建配电工程施工招标,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石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新建配电工程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 | |||||
技术负责人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本项目设备安装专业施工员、设备安装专业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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