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备招标已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汉发改投资(2019)32号和(2020)5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博望路东侧,金华一路以北。 ;
2.2 工程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
2.3 项目投资总额:342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800000元);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备招标;标段编号: E6107003541xnu38ypec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1: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标段名称: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备招标: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备招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可查询。3.5申请人信誉要求:3.5.1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5.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3.5.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请于2024-11-30 00:00 起至2024-12-05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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