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屏山县中都镇农副产品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屏发改审批[2024] 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企业自筹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屏山县中都镇农副产品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发改审批[2024] 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一个,占地面积86.5亩,总建筑面积47159.26平方米。包括白魔芋加工厂1个8000平方米、魔芋种子仓储基地4800平方米、白茶加工厂1个5333.33平方米、水果交易中心1个5000平方米、农副产品交易中心1个6800平方米、粮油加工厂1个4800平方米、竹笋加工厂1个4000平方米;配套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面积3092.59平方米;规划机动车200个、非机动车位100个,道路及停车场硬化9038平方米;扩展种植白魔芋和白茶各200亩,配套3.5米宽产业道路50公里、2米宽耕作道路60公里、100立方米水池90口、灌溉管网120千米。 2.3.1本次招标建设内容:总面积13907㎡,建筑面积4315.83 ㎡ 、园区道路、场平、绿化带及道路边坡9590.38 ㎡。包括水果交易中心(钢结构厂房),层数一层,建筑高度8米;冷库用房(混凝土框架结构),层数为一层,建筑高度3.6米,总共20间冷库房;配套商业及业务用房(混凝土框架结构),层数为两层,首层层高6米;水电设备房(混凝土框架结构,层数为一层,含配电房、水泵房、水池。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估算总投资:200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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