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天全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部物资(支座)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4-JC-2025-13
1.招标条件
1.1新建天全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部,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天全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部,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支座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天全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部:天全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包含住院综合业务用房、污水、医疗废物处置用房,门卫室共21498.88平方米。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21244.68平方米,层数为地上地上7层地下1层房屋高度31.9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使用功能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乙类)。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支座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份近三年内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7日8时0分-2025年2月12日23时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CA锁用于投标文件的加密和上传,购买招标文件不受影响。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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