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购涿州市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租赁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采购涿州市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2.2招标内容:经营业务用房租赁服务(独立办公楼,面积1500㎡—1600㎡,房间数量35间-40间,办公房间可灵活分隔,具有不低于500㎡独立停车场);
2.3服务期:三年;
2.4服务地点:保定市涿州市区内(以范阳路和107国道交叉口为基点,路程距离1公里范围内,且临近主要干道);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服务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2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有效的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房屋使用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地产公司证明材料或剩余三年及以上房屋使用权租赁协议);(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出租的房屋不能有其它的债权、债务;非抵押房产,产权相对稳定);
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凡是被政府、公检法等部门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单位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截图须体现日期;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征信报告);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单位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截图须体现日期;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3.6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以以下两种检索条件分别查询:①投标人名称、行贿;②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行贿,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查询自然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截图须体现日期);
3.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8凡是被烟草行业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止区域和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08月22日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6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具体的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172号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百楼乡太保营村2967号
邮政编码:071000 邮政编码:071000
联系人:朱凡 联系人:徐佳琦
联系电话:0312-3854517 联系电话:0312-201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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