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工人医院的委托,对广东省工人医院业务用房外墙和连廊安全维护工程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广东省工人医院业务用房外墙和连廊安全维护工程招标项目/0724-2510Z3604196
二、项目性质/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
三、项目标的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业务用房外墙和连廊安全维护工程 | 1项 | 1,710,626.52元 (其中含暂列金144,800.60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https://www.gmgitc.com/Notice/DownloadFile.aspx?FileID=28895),公示期间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设置。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纸质注册证书已作废。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6、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证书复印件)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函)。
9、已领购本次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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