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委托,对厦门新机场公安分局和航站楼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永久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FJYZ-GYLP250427005
2. 项目名称:厦门新机场公安分局和航站楼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永久用电工程(施工)
3. 招标范围内容、数量及相关要求:10KV进线电缆、配电室变配电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外线管线敷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 资金来源:市财政
5. 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6. 参加本次资格后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6.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承装、承修、承试三级(10千伏以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设施许可证书等级未体现(10千伏以下)的为包含10千伏以下】,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6.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在下述地址购买。(节假日除外)
8.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0元。
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下述地址,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开标时间:2025年8月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
12.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十日之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3.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接受电汇、转账、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保函手续;投标保函应注明项目名称,保函额度等信息,保函额度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帐户资料如下:开户单位: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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