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的委托,对经营业务用房一楼大厅LED设备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经营业务用房一楼大厅LED设备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次)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不含税 | 税率 |
1 | 全彩显示屏 | ㎡ | 6.75 | 13,200.00 | 13% |
2 | 驱动电源 | 张 | 33 | 84.00 | 13% |
3 | 全彩接收卡 | 个 | 11 | 90.00 | 13% |
4 | 视频处理器 | 台 | 1 | 5,000.00 | 13% |
5 | 服务器 | 套 | 1 | 4,800.00 | 13% |
6 | 屏体内部辅材 | 台 | 6.75 | 300.00 | 13% |
7 | 钢结构 | 台 | 7.32 | 300.00 | 13% |
8 | 安装、调试 | ㎡ | 7.32 | 350.00 | 6% |
9 | 布线 | 批 | 50 | 25.00 | 13% |
10 | 运费 | 项 | 1 | 500.00 | 6% |
11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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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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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资金,投资金额为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二)特定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 投标人须是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制造商或合法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以使用总公司资质证书。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公告发布时间:自 2022年8月26 日至2022 年9月14日。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8月 26日-2022年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在重庆市黔江区河滨西路西段78号二楼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接受远程报名,远程报名采取电子报名。采用此方法报名的人须将1项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后彩色扫描和联系人信息(名字、电话、邮箱)等内容发至 1292644486qq.com邮箱后,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方可有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重庆市黔江区黔龙街77号办公楼7楼会议室)。
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 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2年 9月 14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形式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提交形式:采用转账、电汇或其他有效形式支付。
(二)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
投标人最迟应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 13日 14时00 分)。
1.开户名: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鹅岭支行
3.帐 号:31011401040004837
(三)保证金递交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需备注与本项目相关的摘要信息。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退还投标人。
2.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投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退还投标人。
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三)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2年 9 月 2 日17时00分前在 1292644486qq.com邮箱提出;2022年 9 月3 日 17 时00 分前招标代理机构在 1292644486qq.com邮箱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8908276903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城南街道黔龙街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13896416156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河滨西路西段78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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