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康气象探测环境改善工程(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项目-观测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S2025-NK-XC001
项目名称:南康气象探测环境改善工程(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项目-观测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
预算金额:1663436.75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工程内容及要求 |
南康气象探测环境改善工程(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项目-观测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 | 1 | 项 | 建设的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部分、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监控工程等内容。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者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响应处理)。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5.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5.3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5.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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