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泉县两河镇高原村现代化养蚕工厂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B2025-09-29
项目名称:石泉县两河镇高原村现代化养蚕工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3,621.5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两河镇高原村现代化养蚕工厂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3,621.5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03,621.5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业务用房施工 | 现代化养蚕工厂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3,621.5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两河镇高原村现代化养蚕工厂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两河镇高原村现代化养蚕工厂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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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石泉县两河镇高原村现代化养蚕工厂建设项目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