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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永胜县税务局西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招标招标公告

· 2022-08-31
国家税务总局永胜县税务局西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永胜县税务局西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招标 e8bda725-123d-46ed-a51d-f469678a688f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e8bda725-123d-46ed-a51d-f469678a688f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为3134.52平方米(不含室外面积,具体维修改造面积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概算总投资:5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6.70万元,其它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详见:初步设计方案。 e8bda725-123d-46ed-a51d-f469678a688f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08-30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永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888-652115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永胜县税务局 经办人: 谭工
办公电话: 0888-6560662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娜
办公电话: 0871-63165915 移动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标段编号: GC530700202220235001001
标段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永胜县税务局西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9-0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09-20 09:30
开标地点: 开标室(永胜县3楼)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52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附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设计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附件; 2.5.2施工范围:包含如下内容: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本项目采取限额设计及施工方式控制工程总投资,确保本项目建设总投资控制在527万元以内,建安工程投资暂按44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附件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凤鸣南路105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单位不能超过2家。
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或单一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如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3.2.1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 3.2.2施工项目经理: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2.3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0条“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业绩要求: 3.3企业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企业施工业绩可以为在建工程。 备注: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和施工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分别指: ①类似项目业绩指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②投标人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个项目业绩; ③项目经理业绩若出现提前竣工或项目终止或更换项目经理的情况,须提供发包人相关证明材料; ④业绩证明材料均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其他: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云南)”()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所有投标人的情况并截图,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6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一经招标人核实及监管部门查实将报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行为,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9-20 09:30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国家税务总局永胜县税务局西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docx 2022-08-29 16:41:1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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