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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供电公司2025年生产辅助用房及设备采购项目-生产辅助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供电公司2025年生产辅助用房及设备采购项目-生产辅助用房工程施工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备字【2025】6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晋州市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晋州市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增总建筑面积为1067.69平方米,包括职工食堂及倒班用房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注:在资质预警核查中,只核查打印本项目要求等级的资质,如果是住建部核发的资质请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动态核查中核查并打印;如果是省住建厅核发的资质请到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信息-企业信息中查询并打印。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3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1 09:00:00至2025-12-04 09:14:00,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04 09: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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