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交警指挥中心及车驾管中心业务技术用房还建安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经审字【2020】1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 张家口经开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誉鑫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ZYGJ-2022-047 2建设单位:张家口誉鑫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张家口经开区姚家房镇陈家房村南环路南侧。 4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7400.47平方米,建筑面积52728.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451.60平方米,主要建设交通监测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车辆管理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配套用房。其中:交通监测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18526.75平方米;车辆管理中心业务员技术用房建筑面积10236.57平方米;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7688.28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6276.70平方米。 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全部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 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2022 年 9月 1 日以后出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含房屋建筑工程)。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满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冀建市〔2011〕552号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16 09:00:00 至 2022-09-20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0-0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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