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齐桥镇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泊头市齐桥镇派出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泊发改审批【202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泊头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在派出所原址翻建,新建一栋二层钢框架结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981.12m22.建设地点:泊头市齐桥镇市场街3.计划工期:50日历天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一年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埠企业还须提供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报送信息查询;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0 09:00至2022-10-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0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泊头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路 | 地址: | 泊头市裕华西路 |
邮编: | 邮编: | 062150 | |
联系人: | 苗雷 | 联系人: | 褚文娟 |
电话: | 0317-8298768 | 电话: | 0317-8098157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lianzong8098157@163.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