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10-25 18: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植物隔离检疫中心文昌、三亚苗圃升级改造项目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hizw20221025002)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函2022【8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文昌市文城镇文昌隔离苗圃和三亚市水蛟村三亚隔离苗圃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海口海关植物隔离检疫中心文昌、三亚苗圃升级改造分文昌、三亚两个基地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隔离温室工程、生物安全监控工程、改造装修工程、苗圃配套工程等。。招标控制价20,383,788.33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5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文昌苗圃升级改造;标段编号:hizw20221025002001;控制价:15379636.4500
标段2: 标段名称: 三亚苗圃升级改造;标段编号:hizw20221025002002;控制价:5004151.88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施工图设计、施工、完成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设备试运行合格、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2:施工图设计、施工、完成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设备试运行合格、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建设内容及规模:标段1:文昌基地新建隔离温室面积2107.4平方米,采用玻璃连栋温室结构;提升改造种苗隔离检疫网室5座,面积共计39448平方米;配套建设物料处理中心815.9平方米;热带花卉处理中心612.1平方米;水肥一体化中心571.6平方米。建设隔离温室及周边配套监控系统、隔离温室高风险区种质资源定位防盗报警管理系统、隔离温室配套设备间。配套苗圃区交通、照明、排水、科研种植和蓄水池等工程。标段2三亚基地新建隔离温室2座,面积共计2936.4平方米,采用玻璃连栋温室结构。改造装修业务附属用房842.42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改造421.21平方米,附属用房改造421.21平方米,配套室内改造装修、水电安装、通风空调系统等工程。配套室外苗圃灌溉、科研种植、蓄水池、深水井等。2.8 招标控制价 标段1 :¥1537.963645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为30.521119万元,建安费控制价为1507.442526万元;标段2:¥500.415188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为11.321278万元,建安费控制价为489.09391万元。报价最高不允许超出此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2.9 建设地点: 标段1:文昌市文城镇文昌隔离苗圃;标段2 三亚市水蛟村三亚隔离苗圃。 2.10 工期要求:标段1总工期为15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设计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标段2 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设计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为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成员设计方人员担任)。(4)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5)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标段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为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成员设计方人员担任)。(4)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5)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单位不应超过2家;(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中投标。
标段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单位不应超过2家;(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设计、施工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信息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驻派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3.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3.6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未处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3.72个标段须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规定分别配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2年10月25日 18时00分 至 2022年11月01日 17时30分 ,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 1 (标段名称: 文昌苗圃升级改造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80,000 元。
标段 2 (标段名称: 三亚苗圃升级改造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20,000 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1-15 8:30:00 ,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 。(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1-15 8:30:00。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2-11-15 8:3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支付地址:。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海关门户网》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 /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 其他文件;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 | 招标代理机构 :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 | 地 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1003 |
联系人: | 孙女士、文女士 | 联 系 人: | 李凤荣、何英英 |
电 话: | 0898-68516267/68516845 | 电 话: | 0898-68519119 |
招投标监督部门: |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898-65367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