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沧县分中心业务用房租赁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 ||
行政区域 | 沧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 16:35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宏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5300505 | ||
采购单位 |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沧州市解放西路42-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7-53005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7-2057099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项目名称: 沧县分中心业务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改善沧县分中心办公环境,方便广大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沧县分中心拟租赁沧州市铁路以东,百川路以南,海丰大道以西,九河东路以北,房屋用途为商业门市,沿主干道路建筑面积700到800平米,且首层不低于300平米,底商1-2层,地理位置临近主要行政事业单位,交通便利,便于停车方便业务办理,房屋装修状况为简单装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单位沧县分中心业务用房租赁,租赁期已满(2020年1月---2022年12月)。当初为改善沧县分中心办公环境,方便广大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业务用房装修投入百万元,为避免已花费资金浪费及换址租赁的资金耗费,现申请继续租赁原业务用房。经专家论证此项目具有特殊唯一性,且此业务用房的装修布局完全可以满足现有工作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况,且经过单一来源公示没有提出异议的供应商。为保证沧县分中心公积金业务的正常开展,从项目的延续性、节约性等方面考虑,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选择继续由沧州中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沧州中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沧州市新华区解放东路42号 |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孙宏照
联系地址: 沧州市解放西路42-10号
联系电话: 0317-530050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邵科长
联系地址: 解放西路40-1号
联系电话: 0317-2178231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周欣茹
联系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
联系电话: 0317-2057099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