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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9]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常平税务分局西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2022-10-29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07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5825001001

招标编号:CPAWQI12200214

建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常平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常平税务分局西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平大道9号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4918915.06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常平税务分局西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室内装饰维修工程共六层,总建筑面积为4097㎡,高度为23.4米,工程造价为4918915.06元。

发包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常平税务分局西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室内及室外工程:含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等;(2)广场修缮:含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拆除工程、道路工程等;(3)安装工程:含强电工程、应急照明、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11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室(12)

投标会时间:2022年11月07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10月29日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07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李鹏飞  0769-22887015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杨素芬  0769-28055188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9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3号,联系电话:0769-22887015;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8号1栋211室,联系电话:0769-28055188。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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