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景招A[2022] 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的建设项目 景宁县公安局鹤溪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
二、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设计的招标事宜。
三、根据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监理及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四、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县城南侧,地块北侧为 人民路,南侧为鹤溪河,西侧为旅游集散中心,东侧为居住区。
(2)建筑规模:景宁县公安局鹤溪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642.57平方米,装修建筑面积约5581.48平方米,设计包含内部装饰、空调、智能化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项目总投资为2402.53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2105.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227.36万元;预备费约 69.98 万元。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二次装修的方案、施工图设计(不包含土建及室外附属部分)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内容的设计规范设计。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3、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2022年6月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新田路6号 地址:景宁县新田小区28幢1-2号1楼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578-5896125 电 话:0578-5071313、15058686318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 6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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