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界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国际商务大厦写字楼六层B61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LZCD2022-122
项目名称:锦界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29,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神木市人民法院锦界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29,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29,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装修工程 | 31293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29,300.00 | 3,129,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人民法院锦界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人民法院锦界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最近6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会缴纳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4)供应商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网站可查询(加盖公章网页截图);(5)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违反规定的,其谈判无效。(12)一个供应商只能参与采购人同期公告一个项目的谈判申请,如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谈判申请时,视为不响应公告要求,所提出的谈判申请均无效,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国际商务大厦写字楼六层B61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7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7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获取谈判文件注意事项:(1)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投标确认。(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原色印章的复印件及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加盖原色印章);(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③以现场投标确认和网上投标确认为准,二者缺一不可。(3)投标单位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项目名称:神木市人民法院锦界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改造项目;(5)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开标截止时间前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要求执行。各投标代表需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神木市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东兴街北段
联系方式:0912-8307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国际商务大厦写字中心B612
联系方式:0912-383626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涛
电话:18691998073
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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