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一期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09-420503-04-01-645749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一期总承包(EPC)
2、项目概况: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一期工程,用地面积16848.57平方米,按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控制,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其中包括市城建档案、组织部档案库房及业务管理用房、服务用房等。暂估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规划展览馆旁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承包人须完成自施工图设计至资料移交为止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等全过程所有任务。
其中:
设计范围:根据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全专业)、基坑支护、景观、人防、绿色建筑(二星)、海绵城市、精装修、幕墙、泛光照明、BIM正向设计等设计及所有二次深化设计);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在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并提交BIM设计成果(BIM技术的应用阶段、应用内容、模型细度及交付成果应符合国家已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与规范要求。BIM模型细度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模型,且根据设计方案变化情况,做相应实时调整。BIM模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模型创建、现状场地建模与分析、虚拟仿真漫游、可视化校审、冲突检测及三维管线综合、协助土方平衡、工程量估算等。)、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招标人控制目标;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代表驻场服务;配合设计、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施工范围:根据招标人已确认的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并报招标人审核确认;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BIM任务、土石方及基坑支护、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安装工程、景观工程、室内精装修、室外工程、安防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幕墙工程、人防工程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内容;负责工期、质量、安全、造价、资料的管理,完成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5、履约期限:540日历天。设计在合同签订后分阶段提交施工设计图纸,且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6、质量要求:
(一)工程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二)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工程项目质量要求:创绿色建筑评价二星等级标准及楚天杯奖项。
7、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 时 ,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安全生产许可证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 时 ,指联合体施工方)近5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国内(在建或已完成)单体建筑合同金额为3亿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为3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场馆类建筑工程(如大剧院、体育场馆、规划馆、博物馆、科技馆、会展中心等)的施工。(注:在建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提供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5、EPC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2)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EPC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3)拟派本工程EPC项目总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 时 ,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应具备国家注册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8、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 时 ,指联合体施工方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2人(其中钢结构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及施工员各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员以下两种情况均可:①其中1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证),另外1人具有机械(C1证)或土建(C2证)或综合(C3证)任意一种即可;②其中1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施工员可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其余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2)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2人,可以相互兼任,但在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应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将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以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人员承诺书1》,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上传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上传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说明: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法提供满足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满足上述要求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上传《人员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施工技术负责人(含钢结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施工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0、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所有拟派人员(EPC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2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若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则须同时上传社保缴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不能正常提交社保证明材料的佐证资料(如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公告等)彩色扫描件及项目管理人员在职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承诺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①投标人承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②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致,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法律后果;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12、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 时 ,指联合体施工方 )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13、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4、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 ,指联合体牵头方)2021年末净资产不少于3亿元且截止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不少于6亿的授信总额度(注:上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授信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注: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6、其他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 ( 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14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用现金或银行电子保函方式或投标人可通过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按照系统引导跳转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自主选择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04日。
九、合同签订: 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十 、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成
联系电话: 0717-6382117
联系地址:宜昌市东艳路 41号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垚
联系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 29号东辰壹号峰景北门2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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