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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笋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施工标段

·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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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石笋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区发改项【2021】26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区发改项【2021】2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单位是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标段

2.2建设地点: 石笋镇场镇广场旁

2.3建设内容及规模:石笋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700平方方米(含主体、内外装修、强电、附属工程等)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经国务院同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地区,相应资质被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年来已完成不少于1的类似项目业绩(具体个数限定在5年以内已经完成2个或在3年以内已经完成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建筑业企业不得随意更换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应当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员信息变更手续。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在办理信息登记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和人员,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处理,并列入重点监督企业名单,对其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2-11-15 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11-21 23:59(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凭企业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未有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的,请到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后领取。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05 09:30(见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实行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http://ggzy.guang-an.gov.cn/(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签名后按程序完成确认上传,打印并保存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未按要求上传、上传文件无法读取或逾期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

5.3 本项目开标方式实行不见面开标。

 一、 疫情期间所有的电子标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不需安排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取消开标现场查验证件及递交U盘备份资料等一切现场参与环节。

二、 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人员﹑评标专家须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进入交易中心时应按规定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确保防疫安全和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三、 在本项目开标当天上午9:30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一并上传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不按规定和时间要求上传或者上传了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未上传投标文件,责任自负。上传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由现场招标人代表宣布开始解密后,登录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公司加密CA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 30 分钟内未解密完成视为放弃投标。

 四、  各投标人必须将安排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注明在上传的投标文件封面上,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人及电话不真实导致开评标期间无法正常联系的责任自负。

  本项目所有开标过程投标人一律不到开标现场,结果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通知公告栏查看。

   评审中如有需要投标人澄清的,一律实行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专家澄清函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拍照发给需要澄清的投标人。投标人须在 40 分钟内反馈澄清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未反馈的视为放弃。

   关于开评标的相关事宜,投标人可咨询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电话:0826-239019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

址:

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9

编:

/

编:

/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杨女士

话:

18982621752

话:

15328550678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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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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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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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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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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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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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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