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对 乐山市纪委监委新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 景观绿化工程 进行公开分包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 招标名称: 乐山市纪委监委新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 景观绿化工程 。
二、 招标编号: 201305- 2023-1280-南 方 -ZB07 。
三、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乐山市纪委监委新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
建设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 232号
工程内容: 乐山市纪委监委新建办案业务用房,计划配置住宿房间 240间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约3700平方米 )。
(二)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乐山市纪委监委新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所应实施的工作内容,具体施工范围以施工图及招标人工程部施工任务划分单为准。
施工内容: 包含室外绿化、室外道路、围墙、景观铺装、运动场地铺装、原运动场地设施拆除、建渣外运等施工内容,具体详工程量清单明细表所列 。
四、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须具备 专业承包资质且营业执照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 提供近三年工程业绩 。
(二) 投标人须是五矿集团或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格分包商;
(三)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 024 年 1 月 24 日 14 时前(如有变化 ,以电商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登录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 https://ec.minmetals.com.cn/ ,以下简称电商平台) 进行 网上报名 。
(二) 招标文件的获取:网络报名成功后,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登录电商 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六、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 费 200 元和投标保证金 0 元, 以单位名义现汇 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附件,上传至电商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投标。标书费不予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后 7日内退还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
账户名称: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账号: 120017856000525018 40;
七、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一) 投标截止时间: 2 024 年 1 月 24 日 14 时 (北京时间)
(二) 开标时间: 2 024 年 1 月 24 日 14 时 (北京时间)
如有变化 ,以电商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八、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 邓工
联系电话: 13577195048
电子邮箱: 2081347648@qq.com
招标人:中冶天工 西南 公司
日 期: 2024 年 1 月 17 日
文章推荐:
[省本级][采购/资审公告]辐射环境监测与应急业务用房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事故大队业务用房维修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