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4〕1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监理 2.1.2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泰华街466号院内。2.1.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 2674.3 平方米,对院内办公楼及室外配套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办公楼地上 5 层,局部 2 层,总建筑面积 3875 平方米,修缮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不变,能够满足省贸促会办公及业务用房的需要。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办公楼房间功能布局进行调整,改造部分室内隔墙,局部进行结构加固,翻新外立面、屋面、内墙、地面、吊顶、门窗,不做外墙节能改造,对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系统进行改造,新增 1 部电梯,在院内西南角新增机械停车设施(可停车 45 辆),对室外配套管线、道路绿化、围墙、大门等进行修缮,同时从场外引入供热管道及一路 10kV 高压线路。建安工程费1774.55 万元。2.1.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2.1.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9:00至2024-02-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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