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公安局莲塘派出所业务用房补充通知
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16705793.00元”修改为:“15864105.00元”。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已上传补充通知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2、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8日08时30分”修改为:“2022年7月22日8时30分”。
3、原招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有效期“2022年6月27日17时00分 至 2022年07月15日16时00分”修改为:“2022年6月27日17时00分至2022年7月21日16时00分”。
以上内容为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MCPCZ[2022]069号)的组成部分,于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矛盾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浦城县公安局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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