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水文站提档升级大足区建设项目(改建中敖水文站)) 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大足发改投〔2024〕7号,项目代码:2401-5000111-04-01-7769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足区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及区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大足区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大足区中敖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改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流量水位雨量观测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升级流量测验仪器、水位雨量设备、应急巡测设备、报讯及通信设备、增设蒸发观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等 。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181.79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改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流量水位雨量观测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升级流量测验仪器、水位雨量设备、应急巡测设备、报讯及通信设备、增设蒸发观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15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3月;质保期: 12 个月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大足区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贺老师 | 联系人: | 马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983382688 | 联系电话: | 023-4336141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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