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泊头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2023〕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泊头市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泊头市气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及室外配套设施改造、信息化设备改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提升等,具体建设内容为:(1)业务用房(南业务用房,西业务用房,综合业务用房)及室外配套设施改造;(2)信息化设备改造;(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提升(在泊头市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配备自动化火箭发射系统1部,固定作业场景监控3套,移动作业场景监控1套)。2.1.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以下三个标段:一标段:河北省泊头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施工;二标段:河北省泊头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信息化设备改造;三标段:河北省泊头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人影设备采购及安装。2.1.2建设地点:一标段、二标段:河北省泊头市气象局院内三标段:招标人指定地点2.1.3计划工期:一标段:计划工期:174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证为准)二标段、三标段:供货期:收到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2.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一标段:质量缺陷责任期一年;二标段:质保期三年;三标段:质保期五年
2.2招标范围:一标段:业务用房(南业务用房,西业务用房,综合业务用房)及室外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二标段:信息化设备改造;三标段:人影设备采购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埠企业中标还须提供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报送信息查询;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埠企业中标还须提供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报送信息查询;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一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6 09:00至2024-03-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泊头市气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泊头市新兴北街 | 地址: | 泊头市裕华西路(公证处南侧) |
邮编: | 062150 | 邮编: | 062150 |
联系人: | 卢女士 | 联系人: | 褚女士 |
电话: | 0317-8295637 | 电话: | 0317-809815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lianzong8098157@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泊头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40802000930015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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