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香河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香河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 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 以 ZCZB-2022-23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香河县卷烟营销部。
建设规模:经营业务用房及院内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包括门窗、水电、吊顶、线路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110日历日,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招标控制价:4608112.20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要求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3.2 投标单位需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 装饰装修专业 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须一致,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14 09:00至2022-07-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05 10:00 ,地点为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2开标室。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6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顼蔚强 | 联系人: | 郭俊燕 |
电话: | 0316-2235816 | 电话: | 15343161976 |
传真: | 0316-2235816 | 传真: | 0311-6809982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zczb200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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