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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晾马台公路巡警中队业务用房改扩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3-26

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晾马台公路巡警中队业务用房改扩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晾马台公路巡警中队业务用房改扩建提升项目 已由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容改发投字〔20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晾马台公路巡警中队业务用房改扩建提升项目2、建设地点: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晾马台公路巡警中队院内3、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原址改扩建,主要对业务用房进行加固修缮,重新装修,更换门窗等内容。4、最高限价:1638202.51元5、工期:90天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3月至今)至少有一项施工总承包相类似的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5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 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 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 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 (1)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 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 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采购。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27 09:00 2024-04-0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电子招标项目菜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4-16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盛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容城县西城路101号 地址: 保定市建国路风行汽配城四楼
邮编:

0717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商超

联系人: 刘志良
电话:

0312-5613740

电话: 0312-5914088
传真:

0312-5613740

传真: 0312-591408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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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shengmingzhaobiao@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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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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