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五期)EPC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6-苍梧五期-2-安全物资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五期)EPC项目,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安全物资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全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五期)EPC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工人文化宫1栋,建筑面积为5250.01㎡,建筑占地面积为1183.62㎡,群众活动用房建筑面积:4024.11㎡,占比76.65%;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35.64㎡,占比8.30%;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65.00㎡, 占比6.95%;辅助用房建筑面积:425.26㎡,占比8.10%。工人文化宫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二级,地下一层为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地面各层均为内廊式布置,布置两部封闭式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满足规范要求。
苍梧县全民健身中心1栋,项目地址建设位于苍梧县石桥镇,拟新建全民健身中心一座,总建筑面积2054.77㎡,内设50mX21m成人游泳池、25mX19m儿童游泳池、以及冲凉房、更衣室、储物室、设备房、公共卫生间。配套建设休息区及公共走道666.24㎡和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通讯及网络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避雷工程、围墙工程及安装水处理设备。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三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基本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按6度抗震设防。苍梧县全民健身中心,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2951.65㎡
苍梧县公共实训基地1栋,项目北侧距约150m为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侧临近政和路,本工程由苍梧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开发建设,项目公共实训综合楼用地面积为3022.43㎡。本次拟建1栋地上6层,局部地下1层的公共实训综合楼,项目总建筑面积3257.46㎡,计容建筑面积3026.45㎡,容积率为1.0013,密度为20%,共设有26个机动车停车位(含1个充电车位,3个预留充电车位,一个无障碍停车位),6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在建筑东南角位置设置了一个垃圾收集点。
开竣工时间: 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至 2024 年9月(计划竣工日期)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合同金额:4046.65 万元(暂估)。
2.2 招标内容:安全物资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
备注: 1、质量要求: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五期)EPC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要求、满足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2、报价说明:单价由出场单价(含税)+运杂费单价(含税)组成。(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施工配合费、装车费、利润、税金、配合比验证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的到工地价格,未列明的,甲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
3、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量以工地现场实际进场签收,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日10:00时至2024年4月8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五期)EPC项目安全物资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514301838@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0497-01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或其他方式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五期)EPC项目安全物资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514301838@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位先生)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 01-10-000497-01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五期)EPC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广西省梧州市苍梧县中交三公局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
售标联系人:位先生 联系电话:18723183123
标书款凭证邮箱: 514301838@qq.com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01321802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778231491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514301838@qq.com(位先生)
2024 年4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