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烟草公司合肥市公司委托,就安徽省烟草公司合肥市公司包河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监理(招标编号:GN2022-02-5442)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2年10月19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安徽省烟草公司合肥市公司包河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监理
2、招标编号:GN2022-02-5442
3、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874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82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67000元
公示期: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4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烟草公司合肥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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