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医院五塘分院项目(二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0982001001 | ||
招标人 | 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þ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þ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净用地面积 8890.51 平方米,本次新建总建筑面积为 6852.23 平方米。其中地上 4382.66 平方米,地下 2469.57 平方米,地上 3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14.8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1456.66 平方米。本次建设内容包括一期精装修工程、二期建筑工程、室外工程的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电气、暖通、基坑支护、停车场等详见施工图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25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8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8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华宇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宇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27247516.85元 | ||||
工期 | 4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含)以上 | ||
项目经理 | 方金喜(注册编号:桂245131333064;身份证号:3707231987021244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卢州(身份证号:450923********258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 1、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2、上思县第一初级中学建设项目; 3、广西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 4、贵港市棚户区改造(三期)白凹窝安置区项目A标段; 5、桂平市委党校易地搬迁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27253395.09 元 | ||||
工期 | 4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含)以上 | ||
项目经理 | 苏显发(注册编号:桂245141544661;身份证号:452730********053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樊慧(身份证号:450205********10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 1、汇东星城三期3F、3G#楼; 2、广西银行学校相思湖校区D-2体育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27256689.18 元 | ||||
工期 | 4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含)以上 | ||
项目经理 | 宁俊(注册编号:桂245070804548;身份证号:452826********46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德建(身份证号:452826********003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 1、天峨县粮食局片区(粮食局大院)危旧房改造安置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2、天峨县粮食局片区(天峨县人民医院)危旧房改造安置小区内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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