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横州镇茉莉花大道384号业务用房改造维修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2634001 | ||||
招标人 | 横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
建设单位 | 横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建信访室,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50 平方米;并对茉莉花 大道 384 号业务用房一至六层维修改造,建筑面积约 3300 平方米(包括隔墙、 天面地面墙面装饰、房间门、水电线路、弱电线路和顶层防水等维修),办案技术业务用房特殊用途装修、安装智能化及审讯系统及庭院绿化改造等。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25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横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7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5201168.34元 | ||||||
工期 | 1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文浩(注册编号:桂245131442709; 身份证号:450402********06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协亮 (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0202; 身份证号:450702********42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武宣县妇幼保健院迁址新建项目二次医疗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2.宁明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一期)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4996471.78元 | ||||||
工期 | 1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潘吉安(注册编号:桂245202103612; 身份证号:452223********65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艳芳 (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20399; 身份证号:450324********134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中旭•中央城(3#楼、4#楼、7#楼、9#楼、10#楼)二期室内批量精装修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4648556.94元 | ||||||
工期 | 1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石林(注册编号:桂245222200910; 身份证号:450481********03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国燕(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6508; 身份证号:450722********514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院区综合楼翻新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新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诚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大正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创联建设有限公司未通过初步评审,根据招标文件B1.4 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 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备注:如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资格审查 的评审内容按打分制给予对应分值,无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 0 分,但不做否决投标处理,明确 否决的除外。】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 gov. 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横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7228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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