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01831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
供应商名称: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8号
中标(成交)金额:1,640,000(元)
评审报价:16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C21020000房屋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为满足办公及办案业务需要,租用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兴隆台区石油大街73号)办公用房面积8556.3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年,起止日期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要求:为满足办公及办案业务需要,租用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兴隆台区石油大街73号)办公用房面积8556.3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年,起止日期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租赁期限为1年,起止日期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大为、裴占奎、马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及双方约定执行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73号
联系方式:0427-7809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赵家(天龙药业南)
联系方式:0427-32088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洪玉
电 话:0424-22858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单一来源-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辽宁政府采购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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